“我当时买电视时花了3999元,在保修期内坏了需要换个显示屏却要3000元左右,有些太离谱了。”昨日,家住西安市南郊三爻村的韩先生给本报打来热线电话称,自己购买的27英寸厦华液晶电视机,去年10月份出现故障时,还在保修期内,为维修费用的事拖过了保修期,现在为高昂的维修费用感到窝心。
据韩先生介绍,他于2006年11月选购了一款型号为LC27u-25的27英寸厦华液晶电视机,当时花了3999元。到2007年10月份的一天晚上,他看电视正入迷,电视机突然没有了图像。韩先生说,按照当初购机资料,他的液晶电视机保修期为一年,到2007年11月18日才到期。第二天,他便与厦华电视机售后服务部取得了联系,当他将液晶电视机所出现的情况告诉给接电话的工作人员时,对方告诉他,韩先生的电视机有可能是液晶显示屏破裂了,如果维修则需要2900元到3000元,韩先生向对方说明自己的电视机还在保修期内,应该享有免费服务,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韩先生家里电视机所出现的这种情况并不在保修范围之内,并且这个价格是厂家定价。就这样眼看过了保修期,高昂的维修费用使韩先生家里的电视机变成了“样子货”。
直到上周,当他们再次与厦华售后服务部取得联系时,对方表示一两天之内派人上门检修,但是费用是200元加配件费。由于按所约定日期韩先生并未等到维修人员,于是又将电话打到售后服务部,直到昨天,韩先生终于盼到了维修人员。经过检查后,维修人员告诉韩先生,显示屏坏了要更换,费用需3000元左右。“这个价格我无法接受,对于我来说,花那么多钱买台电视机都属于高档家电了,现在因为维修费的问题让这台电视机放在家里成了摆设。才看了不到一年时间,如果因此将它当垃圾卖,我觉得太可惜了。
”
根据韩先生提供的电话号码,记者与上门为韩先生检修电视的厦华售后委派的一位姓凌的先生取得了联系,他称,韩先生的电视机需要更换的液晶显示屏是进口的,价格也是公开的,他建议可以上网找找看是否有价格相对便宜的显示屏。随后,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又与厦华售后服务部取得联系,一位姓李的女工作人员表示,更换一款27英寸LC27u-25液晶显示屏大概需要3000元左右,当记者提出是否能便宜些,这位工作人员说,她没有权利优惠,只能请示领导后再回复,直到昨天下午记者发稿时,始终未见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