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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产品送货上门迟到算违约
作者:佚名    来源:成都日报    
   高新区高升桥东路19号李女士反映:

    买家电时,商场延迟交货,这是违约吗?商场该不该承担违约责任?几天前,我花了4088元,在一家大型的家电商场买下一台32英寸等离子彩电。交钱后,双方约定,第二天就由商家送货到家。次日,我在家等了一天也没有等来电视机。与商家联系,对方告诉我由于订单过多,仓库中的存货已经全部送完,要再等两天。可是,两天过去,商家仍没有送货。在我的多次催促下,商家才将电视送到家。

    商场延迟了三天交货,这应该是违约吧?我要求商家给予适当补偿,可商家只是口头道歉了事。因当时仅是口头约定交货时间,我对此也很无奈。

    记者调查后发现,这样的事例很普遍。消费者夏先生看见一款液晶电视特价销售,支付购机款后,销售人员承诺将在当天送货上门,结果第二天才送上门。今年夏天,王先生在一家商场买了一款空调,销售人员称两天之内送货上门并安装好,可他等了一周,安装人员才把空调送到。

    锦江区消协杜英介绍说,每到销售旺季,尤其是“五一”、“十一”及夏热时节,因货源紧张、送货安装人员不足等原因造成送货不及时而引发的投诉量就会明显上升,这暴露出一些商家对销售高峰准备不足,只注重订单购货的数量,却忽视了货源和物流问题,造成双方纠纷增加,投诉集中。

    据了解,此前,很多消费者面对商家延迟交货,往往感到很无奈,主动提出索赔的少之又少。很多消费者对商家的这种行为采取宽容态度,某种意义上,也纵容了商家的这种不守信的行为。

    “从12月1日开始,消费者可以与商家签订送货协议了。如商家延迟交货,消费者可以理直气壮地要求索赔。”对此,省消委投诉部一位工作人员说。《家电专业店经营规范》已经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要求家电专业店应按照承诺为体积较大或较重的商品提供送货服务,并在约定时间内将商品送到。而消费者在与商家签订送货协议时不仅应注明商品送达的具体时间,还应明确约定违约责任。

    四川川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马瑞成为消费者建议道,为避免发生纠纷和及时解决纠纷,在购买大件家电时,应与商家签订书面买卖合同,对商品运送方式、送达时间、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等进行明确的约定。如商家未在约定的时间内送达,消费者可根据合同的约定要求商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家电产品在运送过程中遭受损害,消费者也可以侵权为由要求商家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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