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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维修人员曝光“宰客”手段
作者:佚名    来源:重庆晚报    
修员自曝:吃钱存在三损招
    如果你家的电器过了保修期,请务必在报修时询问收费标准,并向维修员索取相关单据,以免糊里糊涂当“冤大头”。日前,一家电维修员向记者自曝“吃钱”三大招术,并称这种方法在业内并不鲜见,而顾客至今蒙在鼓里,有的顾客还乐于配合。

    维修员自曝:

    吃钱存在三损招

    从事家电维修10年的张先生,日前向记者抖露业内“吃钱”招术——

    第一招是“吞单”。如果公司的维修单没有编号,维修员就有机可乘,一部分单据不缴回公司,当然,这些单据的维修费也落入自己腰包。

    第二招是“打商量”。近来一些公司加强了管理,维修单据上都有编号,让部分单据消失并非易事。维修员的应对新招是,直接与顾客“打商量”。譬如对顾客说:本来该收50元,我只收你30元,但不写在单据上。缴回去的单据上就填着“无维修内容”。

    第三招是代买配件。如果家电需要换配件,维修员就会劝顾客“我们公司的配件很贵,划不着,我帮你在外面买来换。”进销差自然成了维修员的。

    张称,第三招最隐蔽,也最难查证。因为厂家制定的配件利润空间较大,一些顾客认为在外面买更划算,便主动帮维修员隐瞒。


记者体验: 收费标准有弹性
    记者体验:

    收费标准有弹性

    为了验证张先生的话,记者日前分别向空调、电视和灶具厂家拨打报修电话。

    7月11日上午,空调维修员赶到,用不到一分钟时间,调了调接收器,然后说:“好了,收费40元”。但并未出具单据。记者随即致电该厂家售后服务部。接线人员称:按规定上门服务收20元,检查费收40元,就是不维修也要收60元。只收40元是优惠你了。

    下午,电视维修员赶到,在没有检查出问题的情况下,临走不忘拿出收费价格表说,公司的收费很贵,你家电视过了保修期后,要换配件直接找我,我到外面帮你买,买公司的要150元,我帮你买只要50元就行了。

    12日上午,灶具厂家的售后服务部人士接电话时告知:过了保修期有10元上门服务费。维修员上门检查了灶具,收费10元,拿出单据填写并要求记者签名。下午,灶具售后服务部回访电话询问:灶具是否修好?收费多少?服务态度如何?

    张先生透露,该灶具厂家在重庆的售后服务是由一民营企业在做,回访做得很到位,因此维修员难“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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